实验室管理体制

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,学校教务处下设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科,统筹全校实验教学工作,学院由分管院长负责教学实验中心的建设工作。中心内部实行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制,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,制定了完备的安全、防火、三废处理、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、仪 器设备管理及实验用品领用等制度,并建立了长效、严格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。


实验中心运行机制图

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:

1)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认真严格的安全教育,强化学生安全与环保意识,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。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,应予以表扬和鼓励;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处分、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
2)对化学废物实行分类回收,集中处理。特别强化对有机废物的监控。各实验室将化学废物、实验药材严格按照其化学和实验性质分类搜集,然后由校实验管理部门统一处理;严格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:实验室安装有尾气和污水处理装置,各种有害气体必须经适当处理后排放,符合环保要求。

3)定期检查,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保养工作,使其处于完好状态,保证教学、科研的顺利进行。

4)仪器设备建立了管理档案和网络化计算机管理数据库,通过网络可随时了解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、去向等各种信息;仪器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,做到帐、卡、物相符率为100%。仪器设备借出,须经中心主任同意,并办理借用手续。

5)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,仪器旁醒目位置放有操作说明,配有专用记录本,记录使用维护情况。学生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前均进行培训。